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填写见习记录簿注意事项
发布时间: 2024-03-03 来源: 浏览:
1、记录簿开封的两个前提
A、公司拿到白皮书(成绩通知单); B、船员已定船或已上船。
2、见习船员请认真阅读见习记录簿第1-2页的《使用说明》,以避免填错。
3、见习记录请及时填写,切勿留到下船前一并填写,以免出错。
4、关于见习记录的起算时间
先开封后上船,从上船日期起算;
先上船后开封,从开封日期起算;
5、见习时间长度满足海事局的要求者,可向公司递交填写合格的记录簿。附在见习记录簿里的《船上培训(见习)申请表》应与记录簿一起交回公司。
6、记录簿末页“船长鉴定意见”栏,应由见习到期时所在船舶的船长出具亲笔意见并签字,且须加盖船舶公章。
7、着重申明:教员对见习活动的评估(或审核)用语、教员签名,不得由他人代行,否则海事局视为见习记录造假,将直接影响本人甚至其他人大证得申请。记录造假最常见的直接后果是记录被海事局作废,重新开封并重新见习。
8、《船长(轮机长)检查培训记录表》所在页,以及末页评价报告的“船长鉴定意见”栏必须加盖船舶公章,切记遗漏。